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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原木装卸安全协议书范本(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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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原木装卸安全协议书范本(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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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木装卸安全协议书范本篇一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乙方原木在甲方码头装卸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认真磋商,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靖江市港口安全、文明生产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 告知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处理大轮靠离甲方码头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在甲方区域内不遵守、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安全指令的工作人员。

4、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大轮生产作业,待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作业。

5、 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生产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6、甲方提供乙方大轮停靠泊位。安全责任人: 电话: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

2、乙方特种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过驳原木车辆应按甲方指定线路行驶,过驳车辆司机必须遵守港内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规定30公里/小时),交叉路口减速慢行。

5、乙方作业人员上下大轮必须在安全跳板上下,跳板上必须张挂好安全网,严禁跨船帮,作业人员进入甲方码头区域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穿越甲方区域必须遵守港内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观察、避让车辆和机械。严禁在码头门机装卸作业半径和场地作业点内行走站立和蹲坐,严禁触碰甲方机械和电器设备,严禁在码头区域内吸烟和随地大小便,遵守门卫制度。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区域发生偷盗行为,按甲方规定处罚(以一罚十),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清除洒落在码头、道路上垃圾和树皮,保证甲方区域干净整洁。

6、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同时组织抢险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如果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支付。

8、乙方作业前必须提供进港作业人员名单和过驳车辆车号。乙方安全责任人: ,电话:

三、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原木装卸安全协议书范本篇二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为适应行包运输管理新体制、新模式的需要,进一步强化行包运输安全和装卸管理工作,有效约束双方行为,及时解决结合部存在的问题,保证行包运输安全稳定和装卸作业质量的提高,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二章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安全生产及路风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管辖范围内的行车、劳动、设备、消防安全和路风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铁道部、公司安全生产及路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落实安全和路风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

3.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小防大,做好安全分析和预测工作。

4.遇有列车晚点、停靠站台临时变化等非正常情况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进行有关事宜的联系,互相提供便利,保证乙方正常装卸工作。

5.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路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设施设备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站内作业的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凡损坏甲方和站场设备的一律照价赔偿。

2.乙方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列队接车制度,服从车站行车组织,听到开车铃响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严禁抢装抢卸,严禁列车起动后扒车、跳车以及做有影响正常运输秩序的事情。

3.乙方在站台停放机动车、拖车时,应按指定位置、顺站台方向停放,严禁侵入站台安全限界。码放行包不超高、超宽,绳索、网绳捆牢,不致甩落。

4.建立工作定期协调制度,协调解决双方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月度安全产例会和服务质量例会。

5.认真执行甲方安全、路风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及时向甲方反馈在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检查提出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6.乙方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路风整改通知书和考核通知负有落实考核责任,并认真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7.按甲方需求配备岗位作业人员,确保行包运输工作的正常开展。

8.严禁挪用甲方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用于甲方正常作业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三章 安全责任界定

第三条 对由乙方责任范围内所引发的行车、设备、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对由于甲方运输指挥组织不当,造成的行车、人身、设备等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对因乙方作业造成的旅客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按铁道部《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铁运[1995]52号)规定负责处理。

第四章 路风问题责任界定

第六条 由乙方负责的行包装卸、搬运、而引发的收高价、收款短票等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条七条 因乙方工作人员勒卡旅客财物、打人等而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承担。

第八条 在行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等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 协议期限及变更、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