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秸秆禁烧工作总结篇一
xx年9月我镇全面进入秋收阶段,面临新形势新要求,xx 集镇党委当局充分认识形势,高度看重,将秸秆禁烧作为该时段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筹谋早行动快、举措实干劲足,通过全镇上下干部群众的配合尽力,20xx年秋季我镇境内未燃一把火,未冒一处烟,圆满完成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应用工作任务。
增强组织领导是搞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前提。依据市、县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安排,我镇党政班子领导早支配、早安排,于9月20日召开了由村子两委和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对我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全面介入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人员安排和车辆配置,组建了279个观护点及24小时秸秆禁烧巡查分队,层层落实责任,压实担子。
强化工作责任是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症结。为做好这项工作,我镇主要领导与23个行政村子签订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再以村子为单位同村子民小组、农机手等签订了许诺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树立秋季禁烧网格包保制度和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镇班子成员为所包片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子干部为地点村子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监管不力发生火情火点,层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效果的除扣除奖金外还由纪委严肃处置惩罚。严厉的工作制度、严格的奖惩步伐,确保了我镇辖区“零点火”。
鼓吹舆论导向是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切点。秋收期间,我镇先后组织镇机关、村子干部发放“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0000张,出动鼓吹车辆1000次和各村子广播在辖区循环播放秸秆禁烧及综合应用相关政策及知识。同时还通过悬挂横幅1000余条、墙体标语、电子屏等方法向群众鼓吹秸秆禁烧工作的长远效益,引导群众用成长的眼光正确观待秸秆禁烧工作,进而主动介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来。
我镇通过旋耕方法将秸秆打坏还田,使土壤有机质增加,肥力耐力强,削减离田带来的禁烧压力。在今年抗旱形势严峻的环境下,镇领导实时鼓吹安排,发动群众浇地保苗,为来岁午季丰收打下坚实根基。
今年午收我镇实现了秸秆还田29.16万余亩,农作物种植面积29.16亩,圆满完成了秸秆禁烧工作。然则从工作中我们任有必要改进的地方,此中最症结的便是秸秆的收受吸收使用。我们将继承学习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探索秸秆收受吸收应用工作,和谐多方合力,使秸秆变废为宝、有利可图。
农村秸秆禁烧工作总结篇二
夏收时节已经到来,禁烧秸秆、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生活营造良好的空气环境,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发出了禁止焚烧秸秆的'通知。作为团的助手和后备军,广大少年朋友和少先队员有责任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力所能及的事做起,踊跃参与禁烧秸秆工作。
在此,少先队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少先队组织要结合本组织和本地实际深入做好禁烧秸秆宣传引导工作,扎实做好少先队员参与禁烧秸秆组织动员工作,为少先队员投身禁烧秸秆工作搭建好平台,当好后盾。
2、广大少先队员要带头遵守禁烧秸秆的规定,对秸秆进行绿色处理,拒绝焚烧,勇作禁烧秸秆工作的“战斗员”,投身工作一线,为全村的禁烧秸秆工作贡献青春和智慧。
3、广大少先队员要自觉遵守禁烧秸秆规定,不点火、不玩火,利用所学知识当好禁烧秸杆的宣传员,农村少先队员要积极劝导自己的亲属禁烧秸秆,当好自家禁烧秸杆的监督员。
倡议人:xxxx
时间:20xx年5月xx日
农村秸秆禁烧工作总结篇三
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区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魏营村、魏营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魏营村所有农户夏收期间严禁焚烧秸秆,凡焚烧秸秆即视为纵火行为和违法行为,由白河警备大队对所在地块户主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加罚3000元,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村民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在公路旁堆放秸秆。发现后,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事进行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
四、村民要及时清运秸秆,合理利用。提倡秸秆还田或集中堆放,严禁堆放在路边、地头,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焚烧秸秆,不点燃麦茬,注意防火。如果我违反了秸秆禁烧制度,造成财物损失或不良影响,除由家长负责赔偿外,愿意接受学校处理和有关部门的经济与其它处罚。
五、家长要教育学生在家听家长的话,在校听老师的话,不玩火,不带火种,不去危险的地方玩耍。在完成功课后,积极帮助家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减轻家人负担。
魏营村委会签章:
魏营小校签章:
时间:2011年5月24日
全村广大农户:
一、各农户做到“无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发生,确保实现 “不见火光,不见烟雾”的新农村。为全面推进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市镇相关要求,实行考核奖补办法,凡农户秸秆全量还田的,经验收合格则每亩予以奖补20元;凡农户将秸秆集中堆放的,则按每亩15元进行奖补;如不能实现秸秆全面禁烧禁抛,发现有烧、抛现象的,则整个村不享受奖补政策。
二、严禁任何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沟边、河边的农作物秸秆。若公民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死伤的,由林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四、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