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森林管护工作年终总结 森林管护工作总结简短篇一
(一)森林采伐管理
采伐计划的申报与分解。x年,省、州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为9.42万立方米(公益林:1.39万立方米、商品林8.03万立方米)、楠竹17.44万根。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将x年森林限额采伐指标分解到了15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及林业生产管理单位。按照鄂政办发[]33号、恩施州林发[]38号及利政办发[]18号文件精神,我局严格审核审批了国有(合)、乡村林场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9-10月,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制作了《利川市x年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分别经省林业厅和州、市林业局审核,批准我市今年采伐人工商品林面积169.1公顷,采伐蓄积26046立方米、出材16951立方米,涉及甘溪山等6个国有(合)林场、凉雾乡等10个乡(镇)、村林场的74个伐区,共计小班101个。
限额采伐执行情况。截止11月28日,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754份,实际采伐林木6.08万立方米,为年度采伐计划的64.5%。其中,公益林采伐0.97万立方米,占计划数的69.8%。商品林采伐4.6万立方米,占计划的57.3%,其中,国有国合及乡村林场实施人工商品林采伐130.5公顷,采伐蓄积1.95万立方米,分别占设计数的81.6%和82%。抚育采伐0.51万立方米 (占商品林计划)。采伐楠竹2.3万根,占计划数的13.2%。
森林采伐管理。一是实行网上办证,各乡镇采伐证核发员都严格按照《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认真填写和网上送审采伐申请表,经审核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二是落实采伐责任管理,国有(合)林场、乡村林场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均与市林业局签定了《人工商品林采伐责任书》、《人工商品林采伐现场监管责任书》。三是落实采伐监督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采伐限额,据实分解到各村,各村的采伐由驻村森林管护员监督实施。
6月以来,对全市林木采伐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对违法采伐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各采伐和采伐监督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档案。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经判读点和抽查采伐地块的检查。为衔接采伐证核发全国网上系统的运用,及时申报了各采伐管理单位的采伐证核发员参加12月份省厅将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二)木材流通管理
木材运输。及时指派人员参加了全国木材运输信息系统培训学习,并严格按规定通过网上系统共办理木材运输证1155份,运输木材2.05万立方米。
经营加工。建立了我市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的管理制度,要求各管理单位加强对经营加工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加工使用木材台账、违法经营加工查处登记等。对全市133家木材经营户、加工户、54份木材经营户、37份木材加工户的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核,对年检合格企业增设了视频监控设备。对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进行了打击,取缔非法经营加工场、点、店16家。
(三)林地管理
按照《森林法》及《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按程序对对全市征占用林地进行了审核和报批,全年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申请46宗,办理审核同意书45份,共征占用林地37.99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07.15万元。其中,长期占用林地12宗,占用林地22.55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50.53万元。临时占用林地34份,占用林地15.44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56.62万元。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52起,占用林地8.33公顷。
去冬今春,对x年长期占用的0.723公顷林地进行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并对造林地块进行了检查和验收。为迎接国家林业局的检查,6月以来,我局组织对全市近三年来占用林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到期使用的林地,进行了清收或续办了手续,对违法占用的林地进行了处罚,及时进行林业生产条件的恢复或责令补办了占用林地手续。
(四)依法行政及林业行政执法
推行政务公开。林业法律法规种类多、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我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现行的有关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职权、林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审批依据、审批内容、审批机关等进行了公示,对林业规费征收的政策规定、标准等实行政务公开,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根据市政府法治办的要求,对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对新办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考试,对31名考试合格人员核发了《行政执法证》。
林业案件办理。 全年共审批林业行政案件680起,其中,盗伐林木5起;滥伐林木167起;毁坏林木案件1起;违法运输木材、收购木材238起;违法经营、加工木材215起、违法占用林地52起;违法收购野生动物1起;违规野外用火1起。在审理的案件中,共没收木材5836立方米;追缴违法所得9.97万元;罚款244万元;没收绿化树木、苗木111株。森林公安共受理林业刑事案件17起,其中:移送起诉4起,取保候审7起,网上追逃3起,刑拘1起,在侦2起。
森林资源管理专项行动。根据利林发[]24号、恩施州林办发[]1号文件精神,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在去年12月以来开展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行动基础上,3月,结合全州的“春雷”行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拆除了无证经营加工锯台27个、有证未年检锯台37个,对10个年检未到期锯台进行了整顿,查处违法经营案件6起,没收违法经营加工木材81.6立方米。
林业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办理。全年共受理林权纠纷行政诉讼案件42起、行政复议案件8起。调处林权纠纷152起,还有87起林权纠纷正待调解
